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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服务指南影视制作篇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一)审批依据: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四条: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二)设立范围:
成都市管属辖区如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高新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高新西区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机构,不含中外合作,合资公司,仅限内资影视制作,文化传媒,网络科技等公司的办理。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这类型的公司由高新区教育文化局审批;
(三)审批条件:
申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系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如有企业法人股东须提供企业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和章程,直至终级自然人股东)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作品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办公场地证明(自有房屋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办公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7.法定代表人简历,股东材料
(五)审批事宜
一、申报网站
四川政务服务网
二、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发证
三、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后置审批,需要营业执照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范围,才能准备相关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或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申请。
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自取得之后,经营效力为两年,届满日30天内办理延续,获得许可的制作单位,后期还需将自身关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时所发生的实质业务进行月报,季报,年报的经营情况统计。这个很重要,关乎我们将来延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及必备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拿到之后,我们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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